文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切实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要求党员自觉、足额、按时交纳党费,严格组织纪律性。现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公示的通知》的要求,将文学院2023年上半年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如下:
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,党费应收15223.8元,实收15223.8元。具体收缴情况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6日-2023年9月12日
联系电话:0552-3175628
文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切实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要求党员自觉、足额、按时交纳党费,严格组织纪律性。现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公示的通知》的要求,将文学院2023年上半年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如下:
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,党费应收15223.8元,实收15223.8元。具体收缴情况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6日-2023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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